何謂三無產品的定義?

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品質法》規定必須有中文廠名,中文廠址、電話、許可證號、產品標誌、生產日期、中文產品說明書、如有必要時還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說明等等,凡是缺少的均視為不合格產品。
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,均可視為“三無產品”。✨

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,並符合下列要求:

☑️有產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

☑️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、生產廠廠名和廠址

☑️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,需要標明產品規格、等級、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,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;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,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,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

☑️限期使用的產品,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

☑️使用不當,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財產安全的產品,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。

📍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,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。

需要更多資訊請加入@LINE,有專人服務👍http://t.cn/RBD5AaY

#展覽行銷 #拓展大陸市場 #廠商一定要知道

#海峽論壇 #兩岸一家親 #品牌行銷 #品牌推廣

arrow
arrow

    兩岸展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